炭和石墨制品的焙烧与石墨化
(1)焙烧除沥青焦及铸造焦、冶金焦、针状焦以外,其他炭素原料(石油焦、无烟煤等)都要经过1250~13500℃焙烧,以降低原料的挥发分(<0.5%),提高其密度和强度,减少制品的收缩,提高其导电性能(以粉末比电阻表示),除掉原料中的水分(<0.3%),减少氧、氮、硫杂原子,以利于石墨化。
(2)石墨化焙烧后的炭素制品,碳原子主要是两维有序排列,没有达到三维有序排列的程度,仍为所谓乱层结构,要使其变为石墨,应使其晶粒的直径La长大到0.1μm以上,这只有使碳原子作进一步的规则排列才能达到。因此,通过2200~3000℃的高温处理,使乱层结构的碳由二维有序排列转变为三维有序排列,就叫作石墨化。